可靠性鉴定试验(RQT)是为验证产品的设计是否达到了规定的可靠性要求,由认购方认可的单位按选定的抽样方案,抽取有代表性的产品在规定条件下所进行的试验。可靠性鉴定试验是产品可靠性的确认试验,也是研发产品进入量产前的一种验证试验。
可靠性鉴定试验是一种抽样检验。由于抽样检验是通过检查样本的质量来判断整批产品质量状况的,所以可能会犯以下两类错误:
①将合格产品批误判为不合格产品批,称为第1类错误;
②将不合格产品批误判为合格产品批,称为第2类错误。
犯第1 类错误时会使生产方受损失,所以称犯这类错误的概率为生产方风险,一般用α表示,犯第2类错误时会使使用方受损失,所以称犯这类错误的概率为使用方风险,一般用β表示。
赛思理想的抽样检验方案要求α=β=0 ,但这样的试验方案不存在。因为要使α=0 即绝不可把合格批误判为不合格批,这只要把任一批产品都判为合格即可,但这样β增大,反之,要使β=0,就会导致α增大,此外试验还受时间、经费、试验资源等条件约束,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是生产方和使用方共同协商和权衡来制定试验方案。
本文分享可靠性鉴定试验通用程序,供学习参考。
1、编制产品可靠性鉴定试验大纲
针对产品的具体特点及可靠性鉴定工作的需求,由承试单位负责,承制单位参加制订《产品可靠性鉴定试验大纲》。该大纲作为该产品可靠性鉴定试验的总体规划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a)试验目的。
(b)适用范围: 应明确本试验大纲适用于什么产品、哪种可靠性指标的验证。
(c)引用标准和文件:应列出编写本试验大纲及本次试验应遵循和执行的所有标准和文件。
(d)受试产品说明和要求:应说明受试产品的功能与用途、受试产品的组成、受试产品的技术状态和受试产品的数量。
(e)统计试验方案:应说明本次试验所采用的统计试验方案及相关参数量值的确定。
(f)试验条件:应说明试验时的标准大气条件要求、试验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要求(试验剖面),包括电应力、温度应力、湿度应力、振动应力或其它工作应力的要求。
(g)试验设备和测试仪表要求:应明确对用于此次试验的试验设备的能力及测试仪表的种类及精度要求及检定情况。
(h)受试产品检测项目:应明确试验过程中的检测要求,包括检测内容、检测方式和检测时机、次数等。
(i)温湿度快速交变试验箱故障判据、故障分类及统计原则:应明确该产品的关联责任故障判据,及故障的种类、分类原则和故障的统计原则。
(k)试验前有关工作要求:应明确进行此次试验前,承试方和承制方及订购方应完成的工作项目,包括在此之前应完成的试验项目、应成立的组织机构、应编写的试验文件、试验设备能力调查、受试产品的安装和测试要求及准备工作评审要求等。
(l)试验过程中的监测及记录要求:应明确试验过程中受试产品和试验设备的监测要求,同时应给出相应的记录表格。
(m)故障的报告和处理:应明确在试验过程中发生故障后应按何种方式进行报告,应填写哪些记录以及故障的处理程序。
(n)试验结束:应规定试验的结束方式、试验提前结束的条件以及试验结束后应完成的工作项目。
(o)试验报告要求:应明确由谁编写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主要内容和应提交的单位部门。
(p)有关问题的说明:应对试验大纲中其它章节中尚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规定,以保证试验大纲的完整性和严密性。
高低温湿热快速温变试验箱在制订可靠性试验大纲应考虑以下因素:
a)以往对产品可靠性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了解的程度;
b)不依赖可靠性试验而能获得可靠性保证的可能性;
c)可靠性试验的费用;
d)可靠性设备的可用性;
e)可利用的人力和时间;
f)试验样品的代表性;
g)可靠性预计的结果;
h)环境试验、性能试验是否合格。
2、温湿度快速循环试验箱制产品可靠性鉴定试验程序
承试单位根据《产品可靠性鉴定试验大纲》的要求制定《产品可靠性鉴定试验程序》,试验程序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试验目的;
(b)适用范围;
(c)引用标准和文件;
(d)受试产品说明及数量: 上述内容与试验大纲中的内容相同;
(e)试验方案及说明:内容与试验大纲中试验方案的内容相同,但为便于试验人员理解,在此应对试验方案作进一步的解释;
(f)故障判据:为便于试验人员判明产品是否故障,应对大纲中的故障判据作更具体的说明;
(g)试验设备与检测仪器:应详细说明本次试验所使用的试验设备和检测仪器的型号、制造厂家、主要性能指标、计量检定周期,以及受试产品和试验设备的试验框图;
(h)试验应力及其施加方式:为了便于实施操作,对试验大纲规定的试验剖面作必要说明,给出综合环境应力、电应力及其持续时间的可操作的详细试验剖面;
(i)试验前准备工作:应规定试验前应完成的工作项目以及这些工作项目的完成方式。
试验前准备工作包括:
a)受试产品的外观和质量证明文件的检查、登记;
b)受试产品振动夹具的安装、测定;受试产品的安装调试;
c)受试产品的性能参数测量。
(j)试验实施步骤。包括:
a)性能参数的测量时机和次数;
b)预防性维修项目、时机和实施方法;
c)试验中出现重大事件和故障时的中断处理方法;
d)应填写的各种记录表和试验日志。
3、 试验夹具设计与测定
温湿度快速交变试验箱试验若需采用夹具安装受试产品,则必须对所使用的夹具进行振动测定。这种测定一般采用正弦扫描方式。只有在确认所用夹具无谐振或谐振对试验无影响时,方可认为夹具可用。承试单位应对夹具的振动传递特性进行测定并编写夹具测定报告。
4、成立试验工作组,明确各方职责
根据试验工作的需要,成立可靠性鉴定试验工作组。一般由承试单位任组长,受试产品承制单位的军代表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产品承制单位试验现场负责人,值班工程师和所有参试人员。
试验工作组工作职责如下:
(a)负责对试验前各项准备工作、试验过程中的有关规章制度、值班安排、试验步骤、遇到紧急情况和不可预测情况处理办法,试验后的后续工作及其它有关事宜作全面安排,制订试验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对影响试验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试验的质量和试验能正常进行;
(b)根据上级有关决定,解决试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c)负责监督试验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信息数据;
(d)提供评审有关材料,编写中间及终验证报告,提出验证结论性意见。
5、 受试产品的安装前的测试
受试产品在试验设备上安装前必须进行性能检测,以确认受试产品在安装前其状态符合试验要求,并对测试结果进行记录。
6、高低温湿热快速温变试验箱 受试产品的安装
受试产品检测合格后,应尽量模拟其在现场使用的方式安装在可靠性试验设备上,其安装要求应符合GJB150.1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当必须使用安装支架时,应不影响受试产品的固有特性及其所承受应力的情况;对于电缆、气管等应按实际安装情况进行固定和支撑,避免这些缆线,管路对受试产品产生附加应力。受试产品安装完后,应对受试产品进行安装后检测,以确认没有因安装不当而造成样件损坏。
7、受试产品的预振动
受试产品安装完成后,应对其进行一次小量值的预振动,以检查试验设备与夹具、受试产品间的匹配性。
8、高低温快速温变试验箱可靠性试验前准备工作评审
SETH为保证试验的正常进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应对试验的准备工作进行评审,该项评审主要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a) 可靠性试验大纲;
(b) 可靠性试验程序;
(c) 可靠性预计报告;
(d) 受试产品的FMECA或FMEA报告;
(e) 试前有关试验的结果,尤其是环境试验和功能测试结果;
(f) 已发现的问题和故障的情况汇总报告;
(g) 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的准备情况;
(h) 测试设备和试验设备的检测结果和状态报告;
(i) 需要时,夹具振动测定报告;
(j) 受试产品的技术状态说明;
(k) 为保证试验顺利进行的质量保证措施。
9、试验实施步骤
(1) 快速变温试验箱开始试验
检查试验箱内是否有多余物,各出线孔是否堵好。检查完毕后,封闭箱门,按试验程序中的规定,启动试验设备。
(2) 施加可靠性试验应力
试验过程中按程序施加试验剖面中规定的应力。
(3) 试验中的测试和监测
温湿度快速循环试验箱试验过程中,赛思SETH承试单位和驻产品研制单位的军代表应与产品研制单位的参试人员共同进行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会签。在检测过程中,若检测发现故障而无法判断故障发生的具体时间,则认为故障发生的时间为上一次的检测时间。
试验过程中,承试单位应对试验装置进行连续监测,以保证电应力、温度应力、湿度应力及振动应力在规定的容差范围内,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连续记录。
(4) 试验中受试产品故障的判定和分类
在试验过程中,出现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即应判为故障:
(a) 受试产品或产品的一部分丧失一个或几个功能;
(b) 产品或产品的一部分性能参数超出产品技术条件中允许的范围;
(c) 受试产品出现机械零部件、结构件或元器件的松动、断裂等损坏状态。
若订购方无其他规定,则可靠性试验期间出现所有故障应按GJB451A分为关联故障和非关联故障。非关联故障是已经证实未按规定的条件使用而引起的故障;或已经证实仅属于某项将不采用的设计所引起的故障。否则为关联故障。非责任故障是指非关联故障或事先已经规定不属某个特定组织提供的产品的关联故障。否则为责任故障。
(5) 试验中故障的处理
试验发生故障时,应按FRACAS的要求,填写可靠性试验故障报告表。故障确认后,应按下面的程序进行故障处理:
a) 暂停试验,将试验箱中的温度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后,取出故障产品;
b) 产品研制单位和承试单位共同对故障产品进行故障分析,并按FRACAS要求,填写可靠性试验故障分析报告表;
c) 温湿度快速交变试验箱当需要对故障进行再现或调查时,承试单位与产品研制单位应共同进行故障再现或故障调查;
d) 当故障原因确定后,产品研制单位应对故障产品进行修复,修复时可以更换由于其它元器件失效引起应力超出允许额定值的元器件,但不能更换性能虽已恶化但未超出允许容限的元器件;当更换元器件确有困难时,为了保证试验的连续性,经使用方同意,可临时更换模块或部件;
e) 经修理恢复到可工作状态的产品,在证实其修理有效后,重新投入试验,但其累积试验时间应从发生故障的温度段的零时开始记录;
f) 产品研制单位应按FRACAS的要求,将推荐的纠正措施填写在可靠性试验故障纠正措施报告表。
(6)试验过程的预防性维修
试验期间只允许进行产品使用期间规定的和已列入经批准的试验程序中的预防性维修。
10、试验中故障的统计
高低温快速温变试验箱试验过程中,只有责任故障才能作为判定受试产品合格与否的依据。责任故障应按下面的原则进行统计:
(a)可证实是由于同一原因引起的间歇故障只计为一次故障;
(b)当可证实多种故障模式由同一原因引起时,整个事件计为一次故障;
(c)有多个元器件在试验过程中同时失效时,当不能证明是一个元器件失效引起了另一些失效时,每个元器件的失效计为一次独立的故障;若可证明是一个元器件的失效引起的另一些失效时,则所有元器件的失效合计为一次故障;
(d)已经报告过的由同一原因引起的故障,由于未能真正排除而再次出现时,应和原来报告过的故障合计为一次故障;
(e)多次发生在相同部位、相同性质、相同原因的故障,若经分析确认采取纠正措施后将不再发生,则多次故障合计为一次故障;
(f) 在故障检测和修理期间,若发现受试产品中还存在其它故障而不能确定为是由原有故障引起的,则应将其视为单独的责任故障进行统计。
11、试验结果的判决
温湿度快速交变试验箱可靠性鉴定试验是根据抽样理论,运用所抽取的有限样本的试验结果来推断母体统计特性的过程,在正式试验前已经确定了统计试验方案。因此,无论是使用方、还是承制方首先关心的是根据事先确定的统计试验方案,试验结果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如达到即被判为接收,否则被判为拒收。
当试验过程中的任一时刻出现的关联责任故障累计数超出统计试验方案规定的接收故障数时,即可做出拒收判决,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此次鉴定试验结束。
当累积试验时间达到试验方案中规定的试验时间,且受试产品发生的关联责任故障数小于试验方案规定的拒收故障数时,即可做出接收判决。对于多台产品试验,只要有一台产品的累计试验时间少于全部受试产品平均试验时间的一半则不应作出合格判决。
在接收状态下结束试验后,应按试验大纲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性能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与试验前和试验期间的检测结果进行比较,以确定产品性能变化的趋势。
不同的统计试验方案和不同的试验结果(发生的故障数、接收或拒收等),将给出不同的可靠性估计结果。